中铝集团“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进入攻坚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3月25日,中铝集团召开专项整改推进专题会,通报各项整改任务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整改,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据悉,专项整改启动4个多月以来,中铝集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中铝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姚林,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余德辉多次作出批示,亲自统筹协调。经总部各部门及板块、企业共同努力,2019年年底顺利完成“立行立改”清单中的各项任务。目前,《中铝集团“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实施方案》中的全部2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7项,其余16项正按计划推进。国务院国资委在对中铝集团《实施方案》的评审反馈意见中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中铝集团高度重视专项整改,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目标清晰,工作措施和计划进度符合要求。

  取得的工作成果主要有: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6个方面工作内容,制定了23项整改任务和44项整改措施;对总部具有行政色彩的机构名称和职务职级称谓进行了调整;研究提出了总部职能、机构、岗位调整优化的思路和措施,明确了总部的功能定位,形成了“三横、三纵、三个全覆盖”的新型管控思路;首次建立了总部权责事项清单,对总部授权放权事项清单进行了完善;编制了审批备案事项压缩20%以上的计划;制定了总部审批备案事项目录流程及时限;制定了2020年文件、会议、检查管理计划;提出了总部与基层企业人员交流计划;开展了专项整改主题宣贯活动。

  会议强调,2季度是专项整改的关键阶段,也是完成整改任务的最后期限。要强化政治站位,勇于担当、落实责任,加快进度、保质保量,统筹协调、按期收官,推动中铝集团高质量发展。

  中铝集团要求,要强化紧迫意识,加快推进。解决中央企业“总部机关化”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作出的重要批示,专项整改是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中铝集团深化市场化改革、推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改革的重要举措。

  中铝集团前期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都是相对简单容易的任务,剩下的大多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集中力量、全力攻关。集团上下要倒排工期、盯紧抓实,加强督导、及时调度,不折不扣地如期完成。

  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同。完成政治任务的态度、速度和力度,最能体现一个单位、领导班子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专项整改中的很多事项,综合性、系统性、协调性强,仅仅依靠一两个部门难以完成。各部门必须讲政治、讲大局。主责部门要担负好牵头、协调责任,大力推进所负责的整改工作。配合部门要履行好协作、支持责任,主动做好协办工作。主责部门、配合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专项整改落实落地。中铝集团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搞应付的严肃问责。

  要强化结果导向,保证质量。衡量专项整改能否圆满完成的主要标准有两个,一是按照期限,一是确保质量。质量达标,主要指务实管用,能够真正解决中铝集团总部及板块当前在行政化机关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管理水平。不管是系统的总部机构改革等工程,还是具体的管控信息化等项目,都要符合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成效。同时,要结合推进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改革,既解决当前问题,又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实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稳步建设管控合理、职能匹配、精简高效的集团总部。

  要强化上下联动,同步整改。总部与板块、企业一体行动进行专项整改,是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的要求。作为板块事业部,也存在职能定位不准确、授权放权不够、审批备案事项多、办文流程长等问题,亟待进行整改。各板块要在借鉴集团总部专项整改举措的同时,本着上下协同、有则改之的原则,针对存在的机关化倾向和突出问题,明确整改的思路和措施,让实体企业看到专项整改后的可喜变化,共享改革红利。

  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切合实际的宣贯活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进改革,为专项整改增添动力、夯实基础。要及时宣传各层级的专项整改工作进展、改革成效,总结经验,及时上报。要通过座谈交流、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大对典型经验的宣传,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为专项整改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不断推动实现中铝集团治理体制机制现代化。

(责任编辑:亚经协矿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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