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各国矿业投资政策日趋严格

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律师靳松表示,近年来,我国对亚洲矿业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且主要集中在金属矿产领域。在投资形式上,也呈现多样化特点,包括直接取得矿业权、并购、合作等。与此同时,亚洲国家也在调整矿业投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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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靳松在第二届亚洲矿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上详细介绍了近年来亚洲矿业投资概况,以及亚洲部分典型国家政策变化趋势,并提出投资建议。

靳松表示,近年来,我国对亚洲矿业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且主要集中在金属矿产领域。同时,投资地区广泛,涉及东南亚、南亚、中亚等多个地区。其中,蒙古、老挝、印尼、缅甸、哈萨克斯坦等国家是中国在亚洲其他国家的矿业投资热点地区。
在投资形式上,也呈现多样化特点,包括直接取得矿业权、并购、合作等。中国矿业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环保和社会责任意识增强,积极履行环境和社会责任,努力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靳松指出,近年来,为推进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和“两步走”发展战略,制定和修改完善了一系列矿业投资政策。与此同时,亚洲国家也在调整矿业投资政策。靳松表示,亚洲国家的矿业投资政策主要有四方面特点。
一是政策放宽,提升矿业投资吸引力。例如印度尼西亚放宽矿业权转让规定,注重下游产业发展;菲律宾解除对新采矿协议的禁令,改善营商环境,吸引外资;越南私有化进程加快、放宽商业监管,推进结构性改革;老挝发挥比较优势和加强国际地区合作结合,继续贯彻矿石开发加工和矿成品出口结合的方针,取代原矿出口。
二是强化资源主权和监管能力,稳定矿业秩序。一方面,强化中央政府对矿业开发的管理;另一方面,加强矿业监管部门能力建设。同时,强调战略性矿产的国内市场优先供应。
三是推行产业延伸政策,矿业产业链本土化。如印度尼西亚制定了新能源电池产业“端到端发展计划”,以期构建完整的新能源电池产业链;蒙古国将制定矿产勘探、开发、加工、销售和分销的综合政策,加速矿业产业链向矿产品加工贸易行业延伸,以促进本国矿业转型升级;菲律宾明确2026年-2040年的主要任务为升级国内矿产品加工产业链;马来西亚将“研发锡、铝土矿、稀土等战略性矿产加工技术,促进矿业发展成为具备完整价值链的系统”纳入该国矿业转型计划。
四是提高环境标准,重视社会责任。尽管各资源国对矿业高速发展需求迫切,但各国在矿业监管政策中将生态环境保护、社区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十分重要的内容,并执行严格的标准规范。如印度尼西亚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立法。

面对亚洲各国矿业政策现状,靳松建议,要尊重目标国产业发展诉求,利用资金和技术优势共同布局矿产业链,并做好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投资国的法律法规。


(本文来源:中国黄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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